台灣司法新偶像──納粹法官佛萊斯勒
台灣司法新偶像──納粹法官佛萊斯勒文章來源: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polit_00/13/02277.htm/段正明
扁案審理的違法和破壞制度,根本上已經是台灣司法史上最敗壞的一頁了。
筆者認為一個公平的對待陳水扁貪污案的程序,會是司法能否取得人民信賴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試金石;
因為在可能的將來,馬英九、劉兆玄及中國國民黨所有的官員,也會面臨相同的審判。
司法應該要做到不分藍綠的公平公正,這不是高道德標準的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就如同歐巴馬要取消
關達那摩的監禁和中情局其他的黑牢一樣,只有可以信賴的司法才會有真正的民主,這正是民主與法治
不可分的原因。
納粹法官佛萊斯勒何許人也?或許在台灣較少人知道,但如果看過「帝國大審判」這部描述「慕尼黑
白玫瑰學生運動」為背景的電影者,會看到一個法官在庭上大聲咆哮,不准當事人發言,甚至在被白玫瑰
反希特勒學生辯倒時,馬上叫著「不准發言,我知道了!」、「你給我坐下」之類的話,這個人就是
納粹時代最得希特勒信任的大法官佛萊斯勒。
佛萊斯勒這個人最厲害的地方,是他常常告訴大家,「自己是正港的左派民主人士,而且也曾經是
共產黨員,但是,在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之下,他認為共產主義變得沒有說服力,因為真正的烏托邦是
在希特勒領導之下才能完成的,沒有希特勒就沒有德意志,真正的人類幸福和和平的追求者是希特勒領導下
的德意志帝國。」
佛萊斯勒更厲害的地方,是出賣了有猶太血統的法官同事,並且強調自己是「正港的德國人,為了德意志
民族的未來,他必須做到公平正義,他必須為了法律而犧牲自己的私人感情。」
希特勒信任佛萊斯勒到什麼程度呢?希特勒自己說,「只要是佛萊斯勒判決的,都是絕對正確的,不單單
是我個人意志的貫徹,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是有利於全民族的」。
希特勒這麼放心正港的共產黨員和民主人士佛萊斯勒可見一斑,甚至在史陶芬堡刺殺希特勒的「女武神行動」
之後,肅清帝國鐵衛裡的高階叛亂軍官也是佛萊斯勒的司法任務。
佛萊斯勒的法庭秩序維持,就是對於被告所採行的辯護詞完全不理,在被告反駁時,他會大叫,「你這個
背叛國家的混蛋,給我閉嘴坐下」、「夠了,我不想再聽你污衊元首的發言」、「你確定你說的符合事實嗎?」、
「我知道了!我已經說過我知道了!」而且和檢察官、納粹指定的律師三方一起糾問被告,最後他最愛說的
就是:「以德意志人民之名,判處你死刑。」
後來盟軍反攻時,佛萊斯勒被視為頭等戰犯,與希特勒、納粹宣傳部的葛培爾、黨衛軍的頭頭希姆萊、
帝國空軍元帥戈林,是屬於同一個級數的。但是,佛萊斯勒運氣很好,後來沒有被盟軍抓到,他是在一場
空襲中,被司法大廈倒下的樑柱壓死的。
看看蔡守訓在報紙上強調自己正港台灣人的身分,以及他在法庭上的言行,再對比司法節時,慶啟人編劇,
張安箴及另外毫無人權、刑訴基本素養的檢察官的搭配演出,心中實在感慨萬千。
台灣甚麼時候也實行納粹德國司法制度了,這就是所謂司法改革的成果嗎?陳水扁有罪,難道不該有公平的
司法審判!而必須用這種嘲弄的方式來對付他嗎?這難道不是佛萊斯勒式的糾問嗎?何時佛萊斯勒變成台灣
司法界的偶像了!
白玫瑰起義的學生漢斯‧蕭爾說的一句話,或許可以給蔡守訓和那些心中沒有法律制度,以取笑當事人為樂的
檢察官和法官作為警惕:
「今天你判處我們死刑,明天就輪到你們自己。」(段正明/律師,現留學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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