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 2009

阿扁總統一審最後一次開庭答辯全文-5

August 30, 2009
阿扁總統一審最後一次開庭答辯全文-5

【四】政治獻金案

另外陳敏薰的一千萬,哪一個人選舉企業界沒有捐錢?金融界沒有政治獻金?不只是我,包括李前總統、連戰、宋楚瑜、馬英九,都是一樣,沒有拿過金融界的錢嗎?但是陳敏薰的一千萬,我不知道她給我太太一千萬,我太太也沒有說過她拿到陳敏薰的一千萬,陳敏薰在2004年之前,我對她也不認識,完全不熟,因為她當董事長是中華開發,過去就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是劉泰英讓她做的,我和她沒有交情沒有接觸,她從來沒有跟我求官過,也沒有向我說要當大華證券董事長,都沒有,我都不知道一千萬,要如何說我是職務上收賄一千萬。



2004年大選之後,我太太有給我選舉剩下的錢,有超過一千萬,因為每年當總統就要對黨有一個獻金,責任額一千萬,所以2004年,我也是捐給黨一千萬,我不知道陳敏薰有捐一千萬,但是我們給黨,那一年還是有一千萬,大華證券也好,101 也好,兩個董事長人事的任命都不是總統職權,也不是財政部長職權,那是民間企業,最多就是喬。



就像是最近報紙在看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在喬,姓「溫」的董事長,過去是馬英九在選總統支持很多,出錢出力,所以他向福華飯店,餐業租金到期,可能要收回去,去喬說讓他繼續租,就是這樣嘛!就是民間企業,是因為有人問我現在陳敏薰中華開發董事長不能作,可否去做大華證券,作一個安排等等,我是打電話給林全打聽一下,過去也有很多人事案,來自行政院的同仁,立法院黨團的同仁,還是黨部的同仁,會探聽人士(事)有時舉手之勞,禮拜天閒閒的打電話問一下,這樣而已,也不是部長的權,也不是我的權,就說別人在探聽,有可能嗎?他就說不可能,他說辜仲瑩不答應,不答應就不答應,這樣而已。



林全部長也說的很清楚,雖然她中華開發董事長沒有做,但是他也要替她安排,過去我的經驗,之前劉泰英當董事長,將總經理胡定吾踢出去,我覺得這樣很不好,不能說贏者全拿,我們覺得也要做個安排,後來喬出101也不是我說的,這樣變成我收受賄賂一千萬,是賣官,我要怎麼賣官,也不知道一千萬,要怎麼說我收錢。



辜仲諒的三億的事情,這三億就是政治獻金,他分成八次,捐三億,最大筆的事2004年3月,他捐二億,最大的一筆,現在檢察官懷疑政治獻金怎麼會捐二億,是天文數字,政治獻金不可能兩億,你們就沒有選過總統,也沒有參加過總統選舉,你們怎麼知道總統要花多少錢,選到總統這個層級的,李前總統說96年他選總統,他花了二十五億新台幣,他報三億一千萬,連戰2000年和我選總統,他花多少?李前總統自己說的,那時他當主席,說他花一百二十億新台幣,連戰花120億,李前總統花25億嗎?誰相信,連戰花120億,2000年他報兩億九千萬,我報九億多,2004年我報12億多,都是所有總統候選人我報最多。



去年 八月十四日 ,我開記者會,我承認我不老實,因為我收的超過這個,連戰有老實嗎?120億報2億有老實嗎?李登輝花25億,報3億1有老實嗎?宋楚瑜選省長,監察院調查報告,他說他報一億,收五億,我也不相信,陳由豪就捐壹億了,我所知道的科技界的大老級,那時選省長,就捐給他二億,這兩個就佔三億了,他全部只有五億而已嗎?也是不老實啊!你說收五億,報一億啊!更加不老實,我承認我不老實,結果被辦,不承認的,也真的不老實的,結果沒事。



馬英九去年選總統,他報六億七千,花六億三,你相信嗎?國民黨的花法,六億多夠嗎?大家看好的馬英九只募六億多嗎?我所知道,報紙也有報,李遠哲公開說過兩個科技業者,一個捐五億,一個捐五億,兩個就捐給他10億元給馬英九,他報6億多有老實嗎?柯建銘民進黨團前總召,他所知道有三個企業界一個捐二億,三個就捐給他六億,這樣加起來就16億了也,他只報六億多,這樣對嗎?這樣有老實嗎,我敢作證,這是我說的,兩個重量級的兩要爭取行政院長的人,在選舉的時候,替馬英九募款,平均一個都募款十億給馬英九選總統,兩個人就20億了,加上柯建銘所說的三個六億,李遠哲所說的二個10億,這樣就三十六億,其他我們都不用說,報六億多,其誰能信。



我說這些的意思是說,檢察官不要覺得選總統不要花錢,或是都是小額捐款,很多都是這樣捐,這樣拿的,馬英九一注五億、二億、甚至有的人募十億,這全部不奇怪,2004年辜仲諒捐給我太太兩億,你就說這就不尋常,這就是圖利貪污,很清楚這都是政治獻金,沒有對價關係。



第一條2002年那時候捐款兩千萬也不是我向他要的,他自己拿給我太太,那時候就是北高兩市選市長還有選市議員,他給兩千萬也是不夠,我光是一個謝長廷選高雄市長就給他2000萬,李應元選台北市長我給他1500萬,兩個就3500萬,你這2000萬夠花嗎?市議員一個100萬,你看北高二市有多少市議員候選人?



2004年三月的那兩億,是我選總統,年底選立法委員捐款5000萬,一個約給150 萬,2001年是平均一個約100萬,2004年一個約給150萬,2007、2008,就是最近這次,是立委一個兩百萬,這五千萬有幾個立委可以分,就是這樣,這樣說我貪污?



2005年一千五百萬,就是羅文嘉拿去,羅文嘉選台北縣長,他也向我道謝,羅文嘉拿去的變成我貪污?



最後一筆2007年年底的一千萬,是辜濂松資政我們在總統府見面,他說要幫忙,我也不知道,他要幫什麼忙啊?他要指定一個,叫我指定一個,讓他們兩個去聯絡,我叫林德訓,他叫高人傑去聯絡經過一段時間拿出一千萬,2007年年底立法委員就花去了,一個就要200 萬,所以選舉替人募款,幫忙出錢,今天變成我圖利貪污,這樣對嗎?



政治獻金法是2004年4月以後才正式實施,之前沒這個東西,但是很清楚,你說我貪污圖利,這就是政治獻金,政治獻金就是合法的,就是有報沒有報的問題而已,政治獻金不是不法利益,是合法的錢,我兼黨主席黨就有捐款專戶,政治獻金法實施後有無入帳,也是行政罰的問題,也沒有刑責不刑責,為了政治獻金選舉錢,說是貪污,今天現任的官員,要為立法委員募錢,現在縣市長要選舉要來募錢,每條都到,不就是都貪污圖利,你現任的立委,現任的縣市長,去跟人家募款,不就是圖利自己的貪污,這樣有通嗎?



所以第一次說政治獻金變成貪污圖利,我記得當時民進黨執政時,所有的政務官,包括我,要有責任額,我們全部都是在職的,黨就規定說我要負責1000萬,有的要50、100,都是在職的,去募款,每條都中,不就都變成貪污圖利,你硬要說這些錢是重大犯罪不法所得,無限上綱上這種東西,通通來羅織成獄,事情就嚴重了,我也不願意看到這樣。


【五】結論

最後結論,剛才林勤綱檢察官提到三十年前我們一起從事民主異議運動,三十年前就是美麗島事件,美麗島事件到今天三十年,我必須要講,我的理想還在,我追求民主改革的初衷絕對沒有減損,沒有所謂的政治投資,我不會來犧牲太太半身不遂、一輩子要坐輪椅,這樣的一個代價,來做為我的政治投資,二十四年前的政治車禍,今天我太太的情形,你們都看到,她不是一個正常的人,一個二十四年半半身不遂,乘坐輪椅,只有惡化,不可能改善的身體健康,一天就要吃那麼多的藥,這痛那痛,這麻那麻,這是政治投資嗎?這樣一個代價,叫做政治投資嗎?



今天這個案子的發生,難道跟二十四年前那場選舉車禍所肇致的後果,沒有任何關連嗎?沒有那一場選舉的車禍,就不可能有她一輩子半身不遂生不如死終身做輪椅的悲慘歲月,這是三十年前,她鼓勵我要為美麗島前輩來辯護,所付出的代價。



我剛才講,日子是這樣過的,但是我並沒有放棄改革的初衷,我太太就是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所起訴的,我就是特偵組檢察官所起訴的,但是不要忘記,當高檢署查黑中心被說是黑機關要裁撤,是誰力挺要繼續存在,是我陳水扁,後來要成立特偵組我第一個點頭,我全力支持,而且是貫徹到底,我有放棄改革的初衷嗎?



包括刑事訴訟法修正來落實司改的結論,儘管我們不一定完全滿意,總算走出進步的改革步伐,我完全同意,進入體制是為了改革體制,但是遺憾的是,在司法改革過程當中法官法要汰換不適格的司法人員,沒有辦法順利通過,但是我們還是不後悔,當初力挺查黑中心,支持特偵組的存在跟成立,但是我沒有辦法接受早上檢察官說陳水扁八年總統反抗什麼威權,過去八年我陳水扁沒有反抗過威權嗎?在臺灣的威權,我們要反抗的威權,不只是過去的中國國民黨,威權黨國體制,也包括在對岸中國共產黨,威權集權的政權,在臺灣擔任總統,面對的不只是內部,也包括外部的打壓、杯葛跟吞併,為了反抗中國共產黨的威權,我堅持不接受所謂一中原則...



審判長(蔡守訓)諭知:請就正題表示意見。



被告(阿扁總統)續答:

因為他上午講我八年,沒有反抗什麼威權,我要簡單說明一下。所以我們堅持臺灣中國一邊一國,我們拒絕中國共產黨統治,拒絕讓臺灣成為中國人民共和國一部分,這也是過去八年執政最大的壓力,很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辛酸苦楚,今天我們堅持臺灣的國家尊嚴及主權獨立,我們不向中國傾斜,我們還能夠維持經濟的大幅成長,失業率的降低,我們還能夠從事各項的重大建設,沒有因為我們的堅持,而受到任何的影響或者不利,一樣的,面對內部的威權,我們反對一黨一己之私,我們認為台灣的未來,台灣的前途,我們認為台灣的2300萬人民才能決定,所以我們推動公投人權的具體實踐,在臺灣的過去威權...



審判長(蔡守訓)諭知:請就正題做最後陳述。



被告(阿扁總統)續答:

檢察官既然可以質疑我,八年反抗什麼威權,我當然有責任有義務在做簡單的辯駁,過去的公投被視為洪水猛獸、禁忌、是戰爭,但是我們認為公投是捍衛國家主權、臺灣尊嚴最有力的利器,2008年的全國性公投,我們沒有後悔,今天公投不再是禁忌,包括澎湖離島的博弈,也要舉行公投,大家不怕了,這是對的,好的,這是反抗一黨一己之私要決定臺灣未來的威權。



一樣的,過去的威權黨營事業,黨產是怎麼來的,幾百億、上千億是全世界最富有的政黨,法務部前部長陳定南生前推動追討不公不義黨產的特別條例,雖然在立法院過不了,但是我們沒有放棄改革初衷,我們還是認為黨產威權要打破。



一樣的,中正紀念堂的改名,二二八事件的元凶蔣介石,與史達林、毛澤東、並列世界四大屠夫,我們認為這樣一個紀念堂存在,是一個很大的諷刺,我們改為臺灣民主紀念館,自由廣場,這不是反抗威權,不然是什麼?



王健壯前中國時報的社長在 七月十六日在中時發表凱薩的面具,兩位老師在替蔡守訓考卷打分數,結論是扁案本應是百年難見政治學跟法學的考試教材,但偵審至今,顯然多數人是不及格的學生,朝野、政客更是等而下之,朽木不可雕,但承審法官的考卷卻必須慎而答之,並高分過關,蔡法官必須體認他作答的每一份考卷,無論裁定書或判決書,打分數的都是兩位沿革又挑剔的老師,人民與歷史。



所以檢察官說我們不應該講歷史的審判,王健壯前中國時報社長所講的兩位老師,人民與歷史,很清楚的,今天法院審判,而人民跟歷史也同時在審判我們,我確信有朝一日,人民一定會還我清白,歷史會給我公道,黑人盧本卡特,被白人警察誣陷坐牢二十年,最後無罪釋放,228 事件,歷經48年才平反,美麗島是十二年才洗冤,在人民的良心法庭,在歷史的審判,我也相信我的案子,要還我人權,不必再等四十八年,不必再等二十年,也不必再等十二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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