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5, 2008

狗黨北市副市長吳秀光貪污事件

以前在bbs上戰泛藍,"牠"們說,扁財產申報有一億,所以是貪污
當時小弟是回擊牠們,
扁選了兩次市長,兩次總統
以行政首長選舉有過門檻,每票補助30元來算
選市長60萬票,選總統兩次加起來約1000萬票
用30元去乘再扣打廣告錢,
有一億合理吧?

但,我們狗民黨一個非民選的小卡,就有一億
之前選前,不是也傳出某國民黨要人,(名字忘了,請大家補充)
未曾經商開公司,
卻有錢去中國投資30億

狗民黨隨便一個"小ㄎㄚ",都有一億
誰才是真貪腐?


還有這事,也是兩套標準法,以前馬永成結婚收財團禮物,陳哲男案
牠們就叫叫扁下台,怎麼,吳秀光這件事,不用任何人下台 ?

No comments:

Blog Archive

自我介紹

林北住印度,林北愛中國 就像泛藍愛說J丟細愛台灣一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