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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xlin (準備托福中? ) 看板 Salary
標題 愈忙愈窮 貧戶難翻身
時間 Sun Aug 29 11:01: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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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連結: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82400129,00.html
繼社會為內政部所公布的台灣貧富差距急速擴大,貧窮人數增加的數據感到震驚後,主計
處連忙公布新的「經濟成長率預測值」,期望以此「利多訴求」安定軍心。然而這份資料
,已經清楚證明政府推動非典型就業的結果,就是直接造成勞苦終日,不得溫飽的工作貧
窮(working poor)人口,將台灣推入惡性發展的「窮忙年代」。
在台灣,非典型就業直接造成社會兩極分化,也就是數據顯示的最高所得五%者平
均所得,為最低所得五%者平均所得的六十六倍。而造成貧窮的主因已不再是二次戰後社
會沿襲認定的懶惰或是特殊不幸(例如殘廢)。根據內政部數據,十萬八千戶的貧窮家庭
當中,多達八萬戶因失業或從事非典型工作收入過低所致。也就是「勤勞致富」的年代不
再,甚至已經淪為「越做愈窮」的「窮忙年代」。將近七十五%的貧窮家庭,是因為不穩
定、低薪資、高風險的非典型就業而越做越窮,陷入終身與貧窮為伍的惡性循環,長期以
往世代更無法翻身。
根據主計處九十八年統計,台灣從事臨時工作或勞動派遣等非典型工作的人口,已
達六十八萬七千人,當中有將近三十萬人的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根據台灣當代漂泊協會以
及遊民行動聯盟的調查,因為過低的收入,導致目前已有許多人群被迫過著「有住無吃」
或「有吃無住」的生活。亦即每個月數千元的收入,全部投入租一坪大小的隔板屋,食物
部分則四處尋找救濟的便當麵包發放。另外一種情況則是用僅有的錢保吃,過著時常被驅
趕,日夜擔憂人身安全的遊民生活。亦即台灣社會實際的貧窮問題已非侷限於貧窮線下的
「低收入戶」,尚有「遊民群體」,陷入飢餓問題的「蝸居族」,以及一群隨時會跌入到
此種困境的龐大「非典型就業人口」。
非典型就業不但直接造成極端的貧窮,更是典型的「勞苦終日、貧苦一生」。內政
部公布最低人群五%的平均年收入六萬八千元,平均每月五千餘元的收入,對許多台灣人
民,特別是台北居民而言,非常難以想像要如何過活。但目前四處觸目可見的舉招牌工作
,就是這樣的高勞動、低薪資性質。舉招牌是許多貧窮朋友的固定工作。這項工作通常一
周只有兩次(周末),一天八個小時,而其薪資更一路從九百元被削價到不到七百元,每
個月八次,也僅有五千六百元的收入。有些貧窮朋友還因為在惡劣天氣中舉招牌而生病。
更值得注意的是貧窮問題已經衝擊到傳統所認為的社會中堅。目前的遊民生態已非
傳統的老弱病殘,更已有青年遊民、中壯年遊民,以及家庭遊民。一位大學畢業的朋友,
描述自身的派報經驗。每日大清早,到派報公司報到,等待工作地點派發,背著厚重的D
M海報,挨家挨戶投寄,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日薪八百元,即使全月無休,仍賺不到二
萬元。
走過「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台灣社會需要一改過往五○年代對貧窮問題的想像
,以新思維、新態度嚴正的面臨「貧窮問題」。然而從內政部將貧窮人口增加誤導為政府
擴大照顧弱勢者的假言搪塞,主計處的經濟成長煙霧彈釋放,以及行政院將球丟回社福機
構或是呼籲富人施捨,都說明當前的政府體制根本無心改變既有的錯誤政策方針,反而企
圖以信心喊話,模糊焦點的方式,暫時平息民怨。
如果行政院長所謂的回歸社會政策即是將一個個尋求協助的人民,介紹到非典型就
業工作(如清潔工),還是會造成弱勢者越做越窮無法翻身的惡性循環。貧窮問題今日若
不審慎對待,有魄力的誠實檢討政策,日本的失落二十年,將是台灣不遠前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3.244
Monday, August 30, 2010
狗司法人員兩套標又來了
貪污如此明確,事情爆發也第九天了,檢調一點動作都沒有
不要說兵分九路十路30路(像對扁案那樣)
也不要說搜索
也不要說押人取供
連個分案調查都沒有
兩套標準做到如此程度,剛好為扁案是清白提供了最好的辯護
一個司法嚴重超級不公的國家,他的狗司法人員,過去所指控的一切
所指控的所謂壞人,正常不腦殘的人民(腦補的那些例外)還會相信嗎?
不要說兵分九路十路30路(像對扁案那樣)
也不要說搜索
也不要說押人取供
連個分案調查都沒有
兩套標準做到如此程度,剛好為扁案是清白提供了最好的辯護
一個司法嚴重超級不公的國家,他的狗司法人員,過去所指控的一切
所指控的所謂壞人,正常不腦殘的人民(腦補的那些例外)還會相信嗎?
Tuesday, August 17, 2010
馬帥哥又有政績囉,舉債一兆多
Sunday, August 15, 2010
龐大的黨產就是一種「集體貪汙」,邪惡的根源
前言:本文取自比利潘的blog的網友留言,由於他並沒有署名
所以也無法以尊重著作權的方式註明是誰寫的
=============
龐大的黨產就是一種「集體貪汙」,邪惡的根源:
一個擁有合法龐大黨產的政黨,可以在取得「執政權」後
利用包工程、劃土地,讓「黨營事業」和「財團」賺大錢
再透過:黨營事業 與 圖利財團 所捐的 政治獻金、變更土地、
中華開發投資控股......,規避法律,讓黨產合法化
而且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生生不息
利用「荒腔走板的政策」圖利黨營投資事業、財團,再「間接充實黨庫」
之後,
再用龐大邪惡的黨產綁樁、買票,拉大政黨競爭優勢,以鞏固政權!
個人以為,黨產就是一種「集體貪汙」,是讓人民滴血的邪惡根源
政黨大老要用錢、要A錢的時候,就直接從黨產拿─根本就是間接的合法貪污
用黨產補助候選人買票,用黨產造顧前朝遺老,用黨產照顧地方樁腳...
政治大老從黨產A個幾億,也不犯「貪汙罪」,頂多「侵占」(私下和解根
本沒罪)
當「整個政府跟大財團」一起合作賺錢時,每一個環節看起來都合法:
合法的政治獻金、合法的包工程、合法的土地規劃、合法的變更土地、
合法的投資控股......
這種規模之大的「集體貪汙」,層級之高,遮天蓋地,卻無法可管
因為沒有一條法律禁止:政黨不得經營、投資事業
為什麼一個垃圾桶要好幾萬?
為什麼一個盆栽要一萬?
為什麼要把好好的公園剷平重蓋?
為什麼一條路要挖好幾次?
為什麼很多工程都會被黨營事業包走?
為什麼很多工程都要一包二包再發包?
為什麼有些橋特別爛?
為什麼用不到的土地都要一直開發?
為什麼當了三代的公務員,有百億身價?
為什麼很多台灣的工程造價世界之最,但品質爆爛?
為什麼工程包給外行的承包商?
為什麼工程要一再追加預算,幾十億,幾百億這樣的浪費
為何把工程包給出價最底的廠商,一直出包後再利用國會議會優勢,一再
追加預算?
好好檢查「黨產怎麼來的」,或許可以找到答案?
歡迎轉載,改寫
希望有識之士來推動:
「政黨不得直接間接經營、投資任何事業,不得擁有大量的土地」之法案
保障台灣人民的血汗錢,促進政黨之公平競爭,確保公共工程之品質
國家的命運,決定再有遠見的人民手上
# 立法 於 August 14, 2010 01:31 PM 回應
所以也無法以尊重著作權的方式註明是誰寫的
=============
龐大的黨產就是一種「集體貪汙」,邪惡的根源:
一個擁有合法龐大黨產的政黨,可以在取得「執政權」後
利用包工程、劃土地,讓「黨營事業」和「財團」賺大錢
再透過:黨營事業 與 圖利財團 所捐的 政治獻金、變更土地、
中華開發投資控股......,規避法律,讓黨產合法化
而且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生生不息
利用「荒腔走板的政策」圖利黨營投資事業、財團,再「間接充實黨庫」
之後,
再用龐大邪惡的黨產綁樁、買票,拉大政黨競爭優勢,以鞏固政權!
個人以為,黨產就是一種「集體貪汙」,是讓人民滴血的邪惡根源
政黨大老要用錢、要A錢的時候,就直接從黨產拿─根本就是間接的合法貪污
用黨產補助候選人買票,用黨產造顧前朝遺老,用黨產照顧地方樁腳...
政治大老從黨產A個幾億,也不犯「貪汙罪」,頂多「侵占」(私下和解根
本沒罪)
當「整個政府跟大財團」一起合作賺錢時,每一個環節看起來都合法:
合法的政治獻金、合法的包工程、合法的土地規劃、合法的變更土地、
合法的投資控股......
這種規模之大的「集體貪汙」,層級之高,遮天蓋地,卻無法可管
因為沒有一條法律禁止:政黨不得經營、投資事業
為什麼一個垃圾桶要好幾萬?
為什麼一個盆栽要一萬?
為什麼要把好好的公園剷平重蓋?
為什麼一條路要挖好幾次?
為什麼很多工程都會被黨營事業包走?
為什麼很多工程都要一包二包再發包?
為什麼有些橋特別爛?
為什麼用不到的土地都要一直開發?
為什麼當了三代的公務員,有百億身價?
為什麼很多台灣的工程造價世界之最,但品質爆爛?
為什麼工程包給外行的承包商?
為什麼工程要一再追加預算,幾十億,幾百億這樣的浪費
為何把工程包給出價最底的廠商,一直出包後再利用國會議會優勢,一再
追加預算?
好好檢查「黨產怎麼來的」,或許可以找到答案?
歡迎轉載,改寫
希望有識之士來推動:
「政黨不得直接間接經營、投資任何事業,不得擁有大量的土地」之法案
保障台灣人民的血汗錢,促進政黨之公平競爭,確保公共工程之品質
國家的命運,決定再有遠見的人民手上
# 立法 於 August 14, 2010 01:31 P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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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 wu
- 林北住印度,林北愛中國 就像泛藍愛說J丟細愛台灣一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