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專論》檢調司法要繼續擺爛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18/today-p1.htm ◎ 王美琇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若司法本身不正義,就是製造社會對立的溫床;更 是個人自 由和人權的最大威脅,以及對民主的最大傷害。 法官和檢方要如何處理林益世案,是否會「從重罪辦到輕罪」,全國人民都睜大 眼睛在看 ,看司法會不會繼續擺爛。我們也來看看,距今一百四十四年前美國所制定的法 律,奠定 美國司法制度的根本基石。 檢調違法已成「慣犯」 一八六八年,美國國會通過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明文規定:「各州不得在未經 『正當法律 程序』(due process of law)的情況下,剝奪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 請注意,所 謂的「正當法律程序」,也就是任何案件在偵查和訴訟過程,只要涉及違背「 正當法律程 序」的不當手段或證據取得,此案自始無效。 我們只要用這點美國法律的常識來檢驗台灣目前的司法亂象,就知道我們的司 法簡直還在 蠻荒時代。 林益世案是一個最好的對照組,可以看出檢調辦案的雙重標準,以及嚴重違背 「正當法律 程序」的程度幾乎已成「慣犯」。簡單說,檢調為了政治正確,可以「把無罪 辦到有罪」 ,也可以「把有罪辦到無罪」。這些「慣犯手法」,令人瞠目結舌和髮指。列 舉如下: 一、為國民黨高官脫罪:江國慶案中,陳肇敏等七名高官涉嫌把江國慶刑求逼 供超過三十 七小時,迫其寫下自白書,最後依此自白書定罪槍決。江國慶冤死至今,罪證 歷歷的高官 們完全不必負責,最後此案被北檢以不起訴結案。理由是:「本案已超過追訴 時效,而且 刑求逼供僅為求破案立功,並無殺人犯意也與江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因此偵結 此案,對陳 肇敏等七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有一竿子國民黨高官涉案,最後也被特偵組簽結。 二、教唆偽證:「二次金改案」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為取得不利扁的證據, 親自到日本會 辜仲諒,要辜咬扁。後來辜的律師陳明、金延華均作證指出,紅火公司獲利 的三億元並未 流向扁家,因辜擔心返台被押才答應檢方做出不實指控。辜後來更指控檢察 官教唆偽證, 但特偵組將此案予以簽結。 三、恐嚇證人: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在「二次金改案」開庭時公開指出, 檢察官越方如 恐嚇她不能說給扁的兩億元是政治獻金,要她咬扁知情涉案,否則就羈押她 。杜麗萍在庭 上陳述時,檢察官還當庭喝斥她:「不要再講了,有媒體在。」 再者,陳啟祥向檢方自首盼轉為污點證人。檢方在第一時間不是將林益世拘 提到案,或者搜 索林家以防湮滅證據或串供;竟然是出動高科技偵防設備,深夜突襲飯店拘 提陳啟祥,並要 脅陳不得對外說案情。讓陳的律師顧立雄搖頭大嘆:「我當律師三十年,從 來沒看過這樣『 拘提證人』的。」各方臆測,陳啟祥可能被檢方恐嚇,以致後來態度轉為低 調和配合檢方 開始改變說詞。 檢調辦案藍綠有別 四、辦案藍綠有別:林益世案爆發後,特偵組為了轉移焦點,大陣仗動員二 十六名檢察官 、四百多名幹員兵分多路搜索嘉義縣政府等五十六處,並傳喚前後任縣長陳 明文和張花冠 等一○五人到案說明。相對而言,特偵組有如此大陣仗去搜索行政院秘書長 辦公室嗎?「 夢想家案」有此規模搜索文建會嗎? 陳啟祥在壹週刊出刊前一天即向檢方自首,但檢方不採他的自首,直到週刊 刊出後第四天 ,檢方才首度傳喚林益世,讓林有足足四天時間去湮滅證據或串供。然而在 蘇治芬案我們 看到,檢方沒有先傳喚蘇,即於清晨六點到縣長官邸拘押人,且立即展開長 達十三小時的 訊問。 五、「偵查不公開」隨藍綠轉彎:黃帝穎律師指出,特偵組嚴格要求檢舉人 陳啟祥封口, 可是他們卻又屢次發新聞稿,不惜違反「偵查不公開」也要替可能涉案的吳 敦義副總統撇 清犯罪嫌疑。 馬政府操作宇昌案指控蔡英文,特偵組也違反「偵查不公開」對媒體透露 「辦案人員初步 研判認為,國發基金會投資宇昌公司的撥款速度異常,且前副院長蔡英文 家族投資並有實 質獲益。」選後證實宇昌案純屬虛構誣陷。這不就是特偵組為了護馬的 「偵查大公開」且 誣陷他人? 不容司法繼續擺爛 檢調辦案公然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違法證據」罄竹難書,請自行舉 證推演。我要嚴 重質疑的是,檢察官明顯「有權無責」,即使他們犯了多少侵犯人權、致 人於死(多少人 不堪司法糾纏而自殺或抑鬱而終)的罪責,踐踏司法正義至此,至今沒有 任何人必須面對 司法制裁或丟官去職。他們不但不必負責,還可以因「政治正確」而繼續 升官。請問,這 種司法有任何公平正義可言嗎? 至今令人質疑的案件尚包括:林益世案、江國慶案、盜賣黨產三中案、國 發院土地不法交 易案、富邦魚翅案、市立醫院聯合採購案、貓空纜車案、拉法葉艦採購弊 案、機場捷運工 程弊案、新生高採購弊案、夢想家案等。 上述案件幾乎全是馬英九和國民黨涉及的弊案。特偵組的禁衛軍色彩濃厚 ,也難怪只要上 網打「特偵組與東廠」,就有二十五萬筆的新聞資料可供查詢。 美國有名的新聞自由案「尼爾案」大法官蘇特蘭曾在其判決文寫道:「人 民有權獲知關於政 府作為與不當作為的所有資訊,資訊充足的輿論是防範惡政最有利的對策 。」 在正義和是非價值被嚴重踐踏的年代,人民和輿論除了勇於反擊、大力聲 討外,別無選擇 。否則,讓檢調司法繼續擺爛下去,社會正義永不見天日,台灣的司法也 將永遠停留在蠻荒 時代! (作者王美琇為專欄作家)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走狗檢調.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走狗檢調. Show all posts
Sunday, November 18, 2012
《星期專論》檢調司法要繼續擺爛嗎?
Subscribe to:
Posts (Atom)
自我介紹
- john wu
- 林北住印度,林北愛中國 就像泛藍愛說J丟細愛台灣一樣啦